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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儒风
wangshu15在帖中给广州师傅提了个醒,也给我们所有的网友进行了一次与专利有关的知识普及:
“广州师傅的这个栽培槽本来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而且我可以保证会100%获得通过。但是这个机会现在没有啦!
来看一看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条件(我们常说的3性)
(1)实用性 实用性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又一必要条件。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创造性 实用新型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创造性。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这里可见发明创造的“突出的”和“显著的”就是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区别所在.
(3)新颖性,实用新型能否授予专利权的首要的实质性条件,就是判断该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
广州师傅这个东东的新颖性是没有争议的,在专利局的数据库里目前还没有。但这个新颖性被广州师傅自己颠覆了,成了大家都知道的东东。大家都知道的东东就不具有新颖性了。”
那么是不是,我们的所有的好想法都应该去申请专利呢?在这里,儒风只能说:专利也是一把双刃剑!
对于没有创业冲动的个人来说,申请的专利越多,给专利持有人最明显的“效益”就是太多太多的申请费用、代理费、维持费开销。
其实,中国也好、外国也好,专利的意义更多的是在于在专利实施(生产、销售)的过程中,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让别人侵权。你看,苹果就是用一个稍微不同的外观专利,打官司硬是让三星赔了天价的款。
有一个说法:好的创意最多只有10%的成功申请了专利;已经申请了的专利最多只有10%用于实施转化成为产品;转化成为产品的专利最多只有10%的能够被市场所接收。
而一般的发明人要想把自己的专利卖给别人,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很难成交的。特别是在国内,公司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相互的信任度很低,这样的谈判成功几率极低。
那么,专利持有人基本上除了每年向专利局缴纳不菲的年维持费和经办费用以外,是没有任何一分钱进自己口袋的。
对于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在创业的人,就像“wangshu”所提醒的一样,则应该及时申请专利,甚至把它做为一件必须紧跟的“日常工作”,有新颖的想法就保护起来---在你的经济允许的情况下。
所以说,专利,也是一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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